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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租公告
  • 2023-03-1514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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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大街商业街124号、124-1号、224号商铺招租公告

JSTY-202303001

根据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,现有东大街商业街三间商铺向社会公开竞价租赁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租地点、场所面积

泰州市姜堰区东大街商业街。124号商铺位于一层,面积为63.66平方米;124-1号商铺位于一层,面积为63.66平方米;224号商铺位于二层,面积为54.5平方米。

二、招租场所及经营范围

东大街商业街商铺,一共3间商铺。按标段分开出租。(详见附件)

三、竞租底价及租期

土地及无形资产、固定资产以现状进行招租。租期5年(交接过渡期为1个月, 实际交房为准),底价(详见附件)。竞价顺序为一标→二标→三标,每个竞租人可投多个标段。若某一竞租人同时投多个标段且在先开的标段中作为承租人,则仍可参与其他标段的竞租。

四、竞租人条件

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(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均可参与报名竞租(租赁房屋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一项特别提示)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: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;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,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
五、竞租保证金

1、竞租人在参加竞租报名前,必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招租公告和招租文件,详细咨询了解此次招租的相关情况,并可自行去现场踏勘,竞租人报名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贰千元人民币后方可参与挂牌竞租(报名时须提供银行缴款凭证核验,3个标段只需要缴纳贰仟元)。竞租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后,就视同对本公司拟租赁物的现状等招租标的已完全了解和认可,并愿承担相关责任。竞得后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,未竞得者保证金待竞租公告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(不计利息)。报名未参加竞租的或竞得后放弃的,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。

保证金帐户名称:泰州市姜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
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

帐号:32001766436050848637

2、租赁期间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000元人民币(每标段),在竞得后与招租人签定合同时和租金一起缴纳。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,承租人履行全部义务并将招租人全部证件和固定资产(含装潢及不可移动部分)全部交给招租人后无息退还。

六、挂牌时间及地点

1、时间:2023 年03月15日起至2023年03月21日。

2、地点:姜城水务官网(http://www.jyzlsc.com/index.html)

七、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

1、报名时间:2023年03月22日上午8:30-11:30

2、地点: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208-1号

3、联系人:许工18052664886

4、报名费300元,交后不退。

八、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

1、时间: 2023年03月22日下午16:00

2、地点:姜城水务公司四楼会议室

九、招租竞价及成交人确认方式

1、本次招租采用分标段整租方式,竞租底价(详见附件)。现场竞价采用明标暗投方式进行,竞价采用三轮决标的方式进行,即第一轮报价为不低于或等于《招租公告》中公布的底价(详见附件)。

2、竞价档次为200元人民币或200元人民币的整数倍,可跨档,上不封顶,也可以为本轮的底价。

3、第一轮报价为不低于或等于底价,第一轮最高报价为第二轮底价,第二轮最高报价为第三轮底价,第三轮最高报价为本次招租的最终价。若某一竞租人同时投多个标段且在先开的标段中作为承租人,则仍可参与其他标段的竞租。并且前一标段的承租人在后续标段竞租过程中,同意最终价,则前一标段的承租人为承租人;如果前承租人选择放弃,则最高报价人为承租人。本商铺租金每年递增2%;第一年租金为成交价,第二年租金为成交价*102%,依次递增。

4、竞租结果将在姜城水务官网上公告3个工作日。公告结束后无异议,招租人发出成交通知书。承租人必须在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,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
十、本次竞租活动如有 2 家单位(含 2 家单位)以上报名参加,竞租活动正常进行,如只有 1 家单位报名,招租方有权作如下选择:

1、宣布招租失败,重新招租。

2、与报名者根据本招租文件规定在底价以上(含底价)协商签订合同。

十一、特别提示

(一)竞租人竞租该商铺后不得用于经营有明火作业、有油烟、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业、也不得用于经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环保等相关规定的行业。

(二)竞租人须自行获得工商、消防、环保、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所有前置批准手续。如竞租人竞得商铺承租权后,未能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获准开业或未获许可开业的,则出租方有权收回该商铺 进行重新处置且承租人不得要求退还所缴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或已缴租金。商铺租金为含税价,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招租人账户。

(三)竞得人在租赁期间,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和设施,如确需改变或增加相关设施,须经出租人同意方可进行。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,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商铺(所有设施)全部无损坏地移交给出租方且不得要求给予经济补偿。

(四)承租期间的物业费、水费、电费 、停车费(地下停车场或地上停车场)等费用由承租人自理。

(五)租期内如遇政府规划或政策调整等原因,合同自行终止,承租人应无条件搬让,并由出租方按合同租金、实际缴付租金及实际租用年限结算。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履行的,其商铺维修改造、固定资产添置以及其经营投入损失一律由承租人自行承担。特殊情况,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。

泰州市姜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

2023年03月15日


附件:

标段

坐落

所在层数

房屋建筑面积

竞租底价(万元/年)

1

东大街商业街一区124号

1/31

63.66㎡

2.14

2

东大街商业街一区124-1号

1/31

63.66㎡

2.14

3

东大街商业街一区224号

2/31

54.5㎡

1.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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